各分工会:
现将《济宁市总工会关于申报评选2020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和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济会办[2020]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申报参考数量
(一)省总工会分配我市申报评选参考数:奖状9个,奖章37名,先锋号12个。
(二)济宁市总工会根据省总工会申报评选比例结构、分配参考数、评选办法,经研究提出我市各县市区工会,市属局委办、直属企事业工会申报评选参考数(附件1)。
1、奖状。各县市区总工会可申报公有制、非公制企业各1个。市属局委办、直属企事业工会可从所属单位中择优申报1个。
2、奖章。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属局委办、直属企事业工会可择优申报企业负责人、产业工人、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科教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各1人。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会干部、农民工,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择优申报。各单位申报评选女职工不低于30%,同等条件下农民工、少数民族优先申报。
3、工人先锋号。各县市区总工会可择优申报公有制、非公有制企业各1个,市属局委办、直属企事业工会可择优申报企业班组1个;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属局委办、直属企事业工会可择优申报其他(车间、工段、科室)1个。同等条件下,非公有制企业的班组、(车间、工段、科室)优先申报。
二、申报方式方法
各申报单位根据市总工会提出的申报参考数,按照省、市总工会规定的申报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比例结构等,采取自下而上,规范申报。校工会将各单位申报的候选单位及个人汇总上报市总工会。
三、申报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对申报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评选表彰的有关要求,确保申报评选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2、要认真研读申报评选文件,严格审核申报对象的身份和材料,对于身份或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不再补报。
3、要严守申报工作纪律,对在申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4、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13日16:00前,上报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至行政楼A506。
联系电话:3196032,
电子版发至邮箱jnxygh506@163.com
附件:1、济宁市总工会申报评选2020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和山东省工人先锋号数量参考表
2、山东省总工会《关于申报评选2020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和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鲁会〔2019〕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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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