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3-02-28  信息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创新教师思想工作观念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学校将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思想,充分展示党的十九大以来我校基层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实践取得的优秀成果,发挥交流借鉴、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实起来强起来。

二、参评案例范围

1.案例主题。党的十九大以来学校各二级学院、单位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学校重点工作,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形成的具有示范性、创新性的优秀案例。

2.案例类别。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优秀案例。

3.案例内容。优秀案例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简要介绍优秀案例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着重介绍本单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反映工作创新取得的成效等;工作启示,提炼概括具有普遍性的经验启示。

三、参评案例条件

1.申报案例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展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发展的实践成果。

2.申报案例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3.申报案例须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

4.申报案例须具有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

不属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或内容不宜公开的案例,不在报送范围内。

四、参评案例申报

1.申报单位填写《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行政楼A4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宣传部邮箱

2.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申报,后期优秀案例将编印成册,供各单位交流学习使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将择优向省市推荐参加省市级评选。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关意识,根据报送条件和报送程序,公平公正、择优推荐。

2.每个案例篇幅在5000字以内,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见附件2),并提供与案例相关的图片3张。图片为JPG格式,图片不小于1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原图,做好图片说明。

联系人:杨朝,联系电话:3196028-204,电子邮箱:jnxyxcb@126.com


附件:1.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

          2.申报材料格式



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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