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4-02-29  信息来源:   点击:

各单位、部门:

近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23〕15 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用人单位五大评价改革主体,对评价的重点、体系、机制、标准、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系统部署我省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为抓好我校《若干措施》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事关教育强国成败,《若干措施》是我省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党的二十大以后省级层面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重磅文件,是指导我省未来一段时期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指导构建各类主体评价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部门要通过专题宣讲、主题征文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切实掌握《若干措施》的精神要义,把握改革的政策内涵和工作要求,增强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全力做好宣传解读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若干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的改革部署上来,充分发挥专家学者、骨干教师和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我校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部署要求、好的做法,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和人才观。要将教育评价改革内容纳入教师培训计划,鼓励本单位有关专家撰写心得体会、解读文章,增进师生共识,持续深化宣传引导,营造改革良好氛围,为学校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奠定坚实思想基础,凝聚广泛共识。

1.要创新学习形式。各单位、部门要通过专门会议、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联席会议、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交流研讨,确保学习全覆盖。学习研讨情况总结、学习图片等于3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dyz@jnxy.edu.cn。

2.要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联席会议等集体学习交流时间,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研讨,并将学习新闻及时上传到单位网站。

3.要强化责任担当。教育评价改革是完善党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体制机制的需要,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是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的需要,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以改革的精神和奋进的姿态,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举措在学校落地见效。

三、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各单位、部门要把《若干措施》各项部署要求与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学校“重点工作突破深化年”中的四项重点任务、八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边学边做边改。要将学习宣传《若干措施》作为近期重要的工作加以推进,认真组织全体干部、教师学习,全面领会文件思想精髓,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相关部门要对照有关要求,梳理当前问题,找准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研究制定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找准推进路径、工作方法和有力抓手,通过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我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切实扛起改革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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